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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如何开具发票常见问题汇总,这些总分公司的问题您要了解!

    admin 天津各行业常识 2021年07月08日

    发票的问题在近些年里面越来越受人关注,而企业对于发票的应用也从未停止。所以今天我们钇财税就汇总一些发票常见问题,这些总分公司的问题您要了解!

    发票常见问题汇总,这些总分公司的问题您要了解!

    一、请问分公司接受的专票可以放到总公司抵扣吗?

    答复:分公司和总公司在增值税上属于不同的纳税主体,二者纳税人识别号也不一样,因此分公司接受的专票不可以放到总公司抵扣,各自抵扣自己的。

    二、分公司抬头的费用发票,可以拿到总公司税前扣除吗?

    答复:若是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的抬头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

    三、总分公司可以互开发票吗?

    答复:分公司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主体,分公司为总公司或者其他分公司提供了服务,销售了产品,自然应当正常申报纳税,并向对方开具发票;分公司和总公司相互开票是可以的,但并不代表这可以乱开票,一切的基础依然是业务,这里的风险点大致有以下几个:

    1、分公司与总公司或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必须真实,如果没有业务的真实性,开票就变成了虚开;

    2、由于是强关联关系,业务真实性的背后是合理性,税务机关会关注这个义务是不是合理,这里的合理可能包括业务的逻辑,可能包括价格的约定,双方利润空间的设定等;

    3、分公司和总公司双方除了开具发票,一定要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业务的真实合理,必要的证据链可能包括合同、付款、发票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如货物的入库与出库手续,提供服务的其他证据等。

    四、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实际上由分公司来提供业务服务并开票,发包方取得分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允许抵扣增值税?

    答复:若是是建筑行业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阅读:

    对于增值税相信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在这几年的时间里面,增值税政策的变化可以用一个翻天覆地来形容。很多企业由于没有及时的了解,导致在企业增值税这一块上出现了很多纰漏。如今增值税税收返还政策的出台,不管是企业还是企业老板都应该做一些了解。

    提到增值税返税政策,是很多企业用于解决企业增值税问题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企业做外部税收筹划的重要手段之一。该政策属于总部经济招商模式,是地方为了增加当地财政税收收入,而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地企业入驻当地已达到企业与地方实习“共赢”的局面出现。该政策属于地方政府行为,是不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是完全合法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

    计算增值税税款缴纳主要还是关系到企业的一个进项问题,企业进项少在计算增值税税款时可进行抵扣的进项票少,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自然就高了。而很多企业在进项这一块的税收问题都是比较严重的,虽然说不同行业增值税税率基础不同,但是增值税税负问题都是大同小异的,都是企业进项引起的增值税缴纳过多。

    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为6%、建筑行业为9%、商贸行业最高为13%,服务行业进项票都是比较难取得的,建筑商贸行业的进项票虽然好拿但是这两个行业的通病就是虽然进项票好拿,但是大多都会选择不要进项票,主要是因为上游企业给出的信息为有票价格高无票价格低,那么从企业利润出发肯定大多都会选择无票购入,无票购入固然企业利润上去了,但是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压力也自然就上去了。

    发票常见问题我们就说这么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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